一、科室职能 负责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申诉;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办结果;综合反映控告申诉和举报情况;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查;承办本院受理的刑事赔偿案件;研究提出本院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 二、科室组成 科 长:吴 超 副科长:杨宜军 章日菊 科 员:涂建华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193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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