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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科职能及人员
[2006年06月05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一、科室职能
    负责对本县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工作;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研究提出本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有关的工作制度。
    二、科室人员
    科  长:刘联红
    副科长:马文海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19322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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