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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之我见
[2006年06月05日]   来源:www.fxjc.net   作者:www.fxjc.net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杨小兰

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大毒瘤,它极大地损害着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进入21世纪后,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切实控制和预防职务犯罪已越来越成为我国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本人就此问题谈点看法。
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1.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处于“主角地位”。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种监督具体体现在刑法、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之中。在检察机关的诸多监督权能之中,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和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从近些年来的情况看,我国检察机关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立下了赫赫战绩,惩治了一大批腐败分子,为国家挽回了巨大损失,受到了党和人民的称赞,但是就打击和预防而言,打胜于防,存在重打轻防,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因此,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防范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能,人民检察院既是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又是职务犯罪的公讼机关,同时还是职务犯罪的刑罚执行监督机关,相比其他部门和单位,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具有更为明显的职能优势,处于“主角地位”。
2.检察机关的“主角地位”是检察机关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
自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处的力度,积极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形成了自己的主角地位。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查处了一批又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形成了较强的打击威慑力。以我院为例,从1998年到2004年9月,近七年来我院共办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11人,平均每年在15件左右,通过办案,惩治了职务犯罪,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保护了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成为反腐战线的主力军。事实证明,检察机关的主角地位是长期的司法实践形成的,是全社会公认的。
3.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改革开放的要求。
二十一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扩大和完善,经济活动日趋活跃,经济交往十分频繁,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不但国内的经济交往增加,而且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更加活跃,人流,物流信息流加大,这无疑推动了国内和国际的经济发展,但毋庸置疑的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我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法制的不健全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权钱交易、官商经济、贪污、挪用、渎职犯罪等腐败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还比较严重,因此,要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快从严打击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已成为改革开放的迫切需要。
二、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
1.“打击”是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要手段。
就全国的情况看,当前职务犯罪比较严重,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给党和政府造成了严重影响,对于职务犯罪如不加以严惩,就会愈来愈普遍,最终导致整个社会风气的毒化,因此,在个别行为尚未转化为群体行为的时候,就及时以一定的力度加以遏制和疏导,迫使职务犯罪人接受惩戒,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特定的群体能够产生威慑警戒性预防和教育的作用。检察机关的实践证明,离开惩治谈预防,预防工作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只有严格执法,严厉惩治犯罪,才能促使职务犯罪人和那些具有犯罪倾向的人认识到“法不可违、罪不可犯”,才能动员和鼓励社会公众有力地配合和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2.抓好事前预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之策。
(1)加强机构,形成合力,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格局。
党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应该看到,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全党和全社会性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共同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在这个系统工程中要想发挥好自己的专门预防作用,就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首先要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检察事业、服务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其次要协调好与方方面面的关系,找准检察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上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和理解,争取各方面在人力、财力方面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予以倾斜;三是要尽力避免片面或过分强调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根据职务犯罪的行业特点和部门属性,加强同金融证券、海关、国企、医药、司法、工商、税务、建筑等八大系统和行业的联系,形成合力,共同进行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四是要克服轻视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的错误思想,主动出击,使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去。
联系我县的实际,在具体工作中,笔者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县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加大和行业间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力度;二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从宏观上对案件高发行 业、系统、领域进行剖析和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推动有关单位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体制,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能光在屋子里闭门造车,必须要在党的统一的领导下,主动与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相配合,积极做好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工作,既不能干预有关单位的政常管理活动,又要使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四是注重预防职务犯罪成果的宣传,要与反贪污、渎职侵权等部门相配合,以案说法,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建立广泛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展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形成强有力的遏制、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对外交流,借鉴兄弟县有益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
(2)开展综合治理,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
(一)深入分析,研究规律,推动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有它的特点和规律,要针对其多发情况,作为检察机关要进行分析、研究,对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方法、规律进行剖析,分析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特点、规律,从而发现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堵塞制度上的漏洞,避免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并有选择地在一些系统内组建由检察院领导、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派员和其系统有关领 导、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制定联系方法和工作手段,共同把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深入。
(二)抓好重点部门的效果预防,做好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当前,根据职务犯罪的情况,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与国家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重点部门。要采取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交流研讨、法制共建等形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本上加强对新时期职务犯罪的预测性、前瞻性研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关口前移,做好效果预防,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经验的探索和总结,逐步解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层次问题。
(三)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搞好个案预防。打击和预防都是为了遏制和减少犯罪,对于职务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只有在打击的基础之上才能谈得到有效的预防。打击绝不能代替预防,要打防并重、打防并举,其目的就是要在打击的前提下,结合个案,选择典型案例,针对其作案的手段以及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通过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水平,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进行社会预防。检察机关要自觉地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整个预防工作的大局中去,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与其建立广泛而良好的联系,一方面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作法,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一起来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手段。既要运用查办的典型案件来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同职务犯罪行为做斗争,同时也要注意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正面典型的宣传,对于那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较好的单位也要树立典型,以此来推动系统预防和整体预防。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法制资源优势,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使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架构成为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性预防网络中的重要一环。
三、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1.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与社会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人民群众共同组成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系统的组织以及各部门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它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党委对预防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第二,网络化的社会预防机制;第三,检察机关内部的预防协作机制;第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2.确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原则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是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应当遵守的根本准则,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原则。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合力。二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原则。要坚持围绕国家经济建设,推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来开展预防工作,积极提出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犯罪预防对策。三是贴近社会有效预防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贴近社会开展工作,注意维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四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原则。要以打击促预防,以预防巩固、扩大办案的效果。五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检察机关各部门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的相互配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3.确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目标及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面向新世纪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国要求,围绕经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方针,探索建立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法制教育,健全管理,强化监督,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部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廉政建设和保持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国家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国家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国家法治建设。
4.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途径
一是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克服“重打轻防”。职务犯罪预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是要搞好个案预防。通过对具体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思想演变轨迹、发案单位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的薄弱环节以及管理中的漏洞进行深入分析,制作针对性强,有一定高度和深度的检察建议,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帮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以案释法,提出预防对策,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三是要搞好同步预防。对重大的工程项目,检察机关要结合工程的实施情况开展同步预防。通过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面情况,研究招标、发包、监理施工、原材料采 购、资金管理、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中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规律,提出应对措施、通过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堵塞漏洞。
四是要抓好单位预防。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工作,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加强与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提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等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对策,发挥有关单位、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
五是要建立共同预防网络。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切实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要认真指导网络单位开展预防工作,积极协调好网络单位之间的联系,给党委和网络单位当好参谋。
六是要抓好综合治理。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发展。要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是要积极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原 因、特点和规律专题调研,加强个案、类案专题调研,行业、系统职务犯罪及发案变化趋势调研,加强法律政策及对策研究等各种专门调研活动。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调查报告要有高度和深度。
八是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与警示。充分重视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运用各种形式,揭露职务犯罪的危害,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增强公民的“免疫力”。
九是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的监督作用。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社会工程,要打总体战,不能单靠检察机关孤军作战,要全社会总动员,“九牛爬坡,一齐使劲”。因此,党委、政府、人大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措施,定期检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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