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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督机制 推行规范管理
[2006年06月03日]   来源:www.fxjc.net   作者:www.fxjc.net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我院驻所检察工作出“新招”

我院在新的一年里,紧紧抓住争创“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契机,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措施,把驻所检察工作中的软条条变成看得见、摸得着,便于操作的硬指标,保证了驻所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把驻所检察工作设定为安全岗、执法监督岗、管理教育岗等,将各项职责量化到岗、落实到人,并做到每周有汇报,每月有检查,每季有考核,年终有评定,大大增强了驻所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同时做到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实行动态监督,建立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将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看守所,并跟踪纠正。还推行监督责任倒查制,对看守所发生的重大事故,除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追究驻所检察人员监督不到位的责任。
二是制定预警机制,防止超期羁押。我院始终把“预防为主”的方针放在首位,把预防超期羁押案件发生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看守所内悬挂了“我办的案件是否超期,如超期视为非法拘禁”的自我警示牌,并对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行“倒计时”监督,将羁押期限届满7天设为“警戒日”  予以提醒办案单位和人员,同时加强与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的联系,督促他们在法定期限办结案件,对退补侦查案件和审判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互通信息,密切合作,坚决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三是建立检察官约见和接待制度,开展法制宣传。我们推出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在监狱门口设立检察官信箱,为在押人员印发“约见检察官申请表”,约见中及时向在押人员介绍驻所检察室的任务、职责等,并规定每周一为来访家属接待日,家属会见在押犯人的同时,可以就相关的法律问题直接咨询检察人员,也可以就管理工作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或举报,仅今年一季度我们已按申请接待了19名在押人犯  ,接待家属、群众咨询6人,受理申诉3件,已全部办结。通过这些方式,驻所干警进一步掌握了在押人犯的思想动向,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防止了各类隐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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