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的《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优秀接待员”的决定》中,房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1993年以来,该院控申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每三年一次的评选中,连续5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是全市检察机关中唯一连续5次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近三年来,该院控申科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4件,举报284件,通过文明接访,宣传教育、妥善处理,实现了信访接待工作无积压、无差错、无赴省进京上访,无上访老户,无接待事故的“六无”目标。该院控申科在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提出的《“八个一”文明接待行为规范》、“中邮专递”拓宽举报渠道等做法均受到的省、市院的表彰和推广。